现在想来,当时的我不是因为被他骂了委屈,而是发现自己没能成为他的例外才委屈。
而现在,沈听肆真正的例外出现了。
所以我也该乖乖放手了。
第一次见到沈听肆那年,我才18岁。
妈妈病逝没多久,爸爸就迫不及待将我卖给村里的老瘸子,带着所有的钱消失了。
我运气不好,逃了好几次才跑出了山村,还险些被人贩子拐走,是沈听肆花5万块救下了我。
那时我就已经对沈听肆有了朦胧的好感,但支撑我死皮赖脸跟着沈听肆的,其实是我的野心。
越出身贫寒越没人爱,我就越想着往上爬。
沈听肆那时看我的眼神还是宠溺的,不像现在这般古井无波,他会发自真心地夸赞我:“你是我见过生命力最旺盛的小姑娘,值得我给你一个机会。”
我脑子不笨又踏实肯学,没几年我就成了沈听肆的得力干将,是他在公司里最信任的人。
在我们相识的第五年,我陪沈听肆参加某次饭局时,他不幸被对手公司下了药。
好在我及时察觉不对劲,借故带走了沈听肆。
可药效发作得太快,沈听肆的力气又太大。
那晚之后,沈听肆主动提出要对我负责,但我们的恋情不能被公开。
最重要的是,若某天沈听肆遇到喜欢的女孩,我需要主动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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